
(一)便民服務中心(農民工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主要負責受(辦)理與群眾和服務對象密切相關的政務審批服務、公共服務、便民服務事項;負責政務公開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民政救助、勞動爭議調解、農民工服務等服務性工作;負責退役軍人服務、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服務等相關事務性工作。
(二)農業農村服務中心(畜牧獸醫站)。主要負責農業、林業、水利、農業機械、水產等基層農業技術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與防治、護林防火、防汛抗旱、農田水利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動物防疫檢疫、畜牧獸醫等服務性工作;接受委托代管村級(含各類城鄉基層組織)財務、債權債務和集體資產。
(三)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主要負責鄉村規劃建設服務工作;集鎮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的建設維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日常檢查;鄉容村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的建設和維護等工作;承辦環境保護的技術服務工作。
(四)宣傳文化旅游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綜合文化站)。主要負責宣傳、文化、旅游、廣播影視、文藝演出、群眾體育、群團服務、科技推廣、科普培訓以及關心下一代等相關事務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