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民政局 關于轉發省民政廳《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 期間川籍滯鄂和鄂籍滯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3-16 來源:鹽邊縣民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鹽邊民政〔2020〕51號
鹽邊縣民政局
關于轉發省民政廳《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
期間川籍滯鄂和鄂籍滯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
現將省民政廳《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川籍滯鄂和鄂籍滯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川民發〔2020〕12號)轉發你們,請按通知要求,將各地鄂籍滯攀困難人員、攀籍滯鄂困難人員的摸排、救助情況和鄂籍滯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情況于3月5日前報送縣民政局。
附件:四川省民政廳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川籍滯鄂和鄂籍滯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川民發〔2020〕12號)
鹽邊縣民政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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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邊縣民政局辦公室 2020年3月3日 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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