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的公示(第二輪第二十三項整改任務)
發布時間:2025-04-22 來源:攀枝花市交通運輸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第二輪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二十三項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通過驗收,擬按程序實施銷號。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辦法(修訂)》有關要求,現將該項問題整改驗收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4月22日至年5月7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實名書面向攀枝花市交通運輸局提出。聯系電話:0812-3506006;郵寄地址:攀枝花大道東段888號。
附件:第二輪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二十三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表
攀枝花市交通運輸局
2025年4月22日
(聯系人:李文霞,15281220169)
附件: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二十三項整改任務
完成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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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務 |
《攀枝花市落實第二輪四川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對應省整改任務第二十三項:釩鈦高新區、米易白馬工業園區、鹽邊釩鈦產業開發區分別還有20.43公里、17.28公里、14.6公里道路未硬化,僅釩鈦高新區每日平均進出車輛就達7000余臺次,來往運輸車輛覆蓋不全、帶泥上路、物料拋灑等問題突出,沿線揚塵污染嚴重。(米易已于2022年完成整改銷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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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責任單位 |
鹽邊縣人民政府、攀枝花釩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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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標 |
完善園區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做好道路揚塵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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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一是釩鈦新城于2024年12月前完成未硬化的20.43公里道路硬化。米易縣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未硬化的17.28公里道路硬化。鹽邊縣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未硬化的14.6公里道路硬化。二是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查嚴處車輛覆蓋不全、帶泥上路、物料拋灑等問題。三是加強道路清掃保潔和灑水降塵。四是2021年12月底前督促企業完善車輛沖洗設施,做好進出車輛沖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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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鹽邊縣已完成園區內14.6公里道路硬化。 2.鹽邊縣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大力打擊貨運車輛不覆蓋運輸、帶泥上路、物料拋灑等行為,道路揚塵得到有效管控。 3.已簽訂協議,委托第三方(四川川能環境衛生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鹽邊分公司)按要求做好道路清掃保潔、綠化管養工作。 4.釩鈦高新區已完成硬化道路20.612 km,修復既有路面14.0km,共34.582km。 5.釩鈦高新區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大力打擊貨運車輛不覆蓋運輸、帶泥上路、物料拋灑等行為,道路揚塵得到有效管控。 6.已簽訂協議,委托第三方(攀枝花市雨潤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按要求做好道路清掃保潔、綠化管養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