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生態環境建設“保駕護航”
發布時間:2024-12-26 來源:鹽邊縣公安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鹽邊縣公安局
為生態環境建設“保駕護航”
今年以來,鹽邊縣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對攀枝花發展的定位要求,深入實施市委、縣委總體發展戰略,以環境質量持續鞏固和改善為目標,堅決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不斷厚植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綠色本底,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鹽邊。
一、推進水生態綠色發展。持續推進長江保護修護和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深化河湖長制工作。結合森林草原防滅火、地災防治等工作走村入戶宣傳節約用水、保護河湖環境等,懸掛和電子屏顯示宣傳標語,進一步提升群眾對“河長+警長”工作的知曉率和參與率,提高群眾節約用水、保護河流環境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積極指導、監督優化交通管控措施,減少道路擁堵導致的機動車污染排放,會同縣交通運輸局監督落實重型柴油車輛繞行限行等措施、禁止臟車入城、工地運土運渣車輛冒裝、撒漏和帶泥上路等查處工作,對道路上運輸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等散裝流體物料車輛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三、強化風險防控和處置。加強行刑銜接,與生態環境部門、檢察院、法院等建立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召開聯席會議2次,聯合開展執法檢查9次,積極應對各類生態環境風險,確保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移送及時、證據確鑿、處置到位。截至目前,共出動警力200人次,開展專項行動13次,有效遏制了環境違法犯罪活動的高發態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