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財政“三舉措”助力鄉村治理服務效能提升
發布時間:2020-04-2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村是鄉鎮的構成主體,是治理體系的最末梢、服務群眾的最前沿。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推進村級建制調整改革的決策部署,特別是3月27日全省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工作總結暨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工作推進會議精神,鹽邊縣財政統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公益事業獎補、公益性崗位開發等政策措施,加快我縣鄉村治理服務效能提升。
一、繼續實施壯大集體經濟試點。聚焦鄉村組織振興,累計籌集資金1900萬元支持19個行政村開展壯大村集體經濟試點,探索土地股份合作、農業生產經營股份合作、資源利用、提供服務、物業管理、混合經營等村集體經濟實現形式和發展路徑,示范引領帶動薄弱村、空殼村發展村集體經濟。充分發揮貧困村產業扶持基金作用,支持全縣35個貧困村在滿足貧困戶個人借款需求的前提下,可將部分產業扶持基金用于發展集體經濟,目前累計使用基金589萬元支持貧困村發展集體經濟。
二、繼續實施農村公益事業獎補。用好“村內事、村民議、村民建、村民管”的農村公益事業獎補機制,2019年以來,累計安排一事一議資金1511萬元、農村“廁所革命”資金144萬元、美麗鄉村建設資金880萬元,支持改善農村基本生產生活條件、補齊農村公共服務短板,持續保障和改善農村民生、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同時支持貧困村對公開招標標準以下的山水林田路和小流域綜合治理等微小型項目,在自身具備項目建設及運營能力的前提下,可按照村民民主議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級組織自建自營。
三、繼續支持公益性崗位的開發。繼續支持統籌利用各類資金開發公益性崗位,為農村勞動力提供幫扶,并將新增和騰退的公益性崗位優先用于安置貧困勞動力。配合林草、交通、扶貧、水利等部門,綜合開發保潔保綠、治安協管、鄉村道路維護、山林防護、水利巡護、孤寡老人和留守兒童看護等公益性崗位,同時鼓勵有條件的行政村利用村集體收益等資金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困難群眾就業。2020年統籌各類專項資金232萬元,支持632人貧困人口通過農村公益性崗位實現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