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召開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21年第三次會議暨全縣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
發布時間:2021-06-21 來源: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6月19日,我縣召開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21年第三次會議暨全縣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
會議傳達學習了近期中央、省領導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及生態環保督察的批示指示及有關會議精神;攀枝花市2021年第1次總河長會議精神;觀看了《攀枝花市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暗訪核查警示片》《2021年鹽邊縣河長制專項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匯報片》;通報了近期工作開展情況及督導反饋問題,并安排部署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及中央環保督察迎檢工作。
縣委副書記、縣長王興全主持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制度安排。全縣上下要持之以恒抓好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堅決落實河長制,推進“生態立縣”行動,守護鹽邊綠水青山。
會議強調,要樹立安全是底線、環保是紅線、土地是高壓線的思想意識,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要敢于動真碰硬,杜絕僥幸心理,協調聯動,細化措施,扎實做好迎檢工作準備。要聚焦關鍵環節,突出重點問題,將整改工作清單化、項目化、具體化、責任化,深入推進問題整改;要立說立行,舉一反三,建立自查自糾整改臺賬、監督機制和長效機制,按時高效全面“清零”。要加強動態排查,推進綜合治理,實行一戶一策一方案;要增設揚塵監控措施,深入開展揚塵污染、拋灑滴漏、污水亂排等整治工作;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超標排污、非法采砂、違法傾倒建筑垃圾等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不斷鞏固治理成果。要健全工作機制,每日調度;要力量下沉,嚴格落實包保責任;要緊盯問題,扎實開展信訪舉報工作“回頭看”;要高度重視群眾反映的生態環境問題,及時解決,快速反饋;要突出常治長效,提升全縣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水平。
縣委常委劉志強,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李曉康,副縣長柳瑛、劉雨昊、周曉強、宋沛東參加會議,各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鄉(鎮)負責同志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