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鹽邊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公務用車定點保險采購項目招標文件進行更正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04-20 來源:鹽邊縣行政審批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關于對鹽邊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公務用車定點保險采購項目招標文件進行更正的公告
各供應商:
根據采購工作需要,現對鹽邊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公務用車定點保險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編號:5104222020000038 (鹽邊行審采 [2020]5號〕招標文件中下列內容作出更正:
1、將“第六章”中“采購險種”中的“公務用車定點保險期限”相關內容更正為:“本次公務用車定點保險采購項目服務期限為3年。一年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續簽服務合同,最多可續簽二次合同,每次合同期限為壹年。考核不合格終止合同。”
2、將“第六章”中“采購險種”中“車上人員責任險”的“保險金額”更正為“10萬元”;將“商業險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險種”中相關內容修改為:“(1)車輛損失險;(2)第三者責任險;(3)車上人員責任險等險種。除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外,各被保險人可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自主選擇商業險投保項目。”
3、刪除“第六章”中“填報要求”中“9”以及“服務基本要求”中的 “理賠方案及服務承諾”第“(9)”項相關內容;
4、刪除 “投標須知附表”中的“響應文件不予受理情形”中的“投標保證金繳納不成功的”相關內容。
5、刪除“第二章”“總則”中“36.3”中的“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相關內容。
6、刪除“第六章”中“每月考核表”中第“十一條”相關內容;將“每月不報送保險統計數據的,扣2分”更正為“每月不報送保險統計數據的,扣7分”.
7、對“資格性投標文件”格式中“投標人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中的“說明”相關內容進行更正。
8、對“第四章 投標人和投標產品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具有類似效力的要求”中“備注”相關內容進行更正;對“第三章 投標文件格式”中相關內容進行更正。
更正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其他事項不變。
特此公告。
鹽邊縣行政審批局 鹽邊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2020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