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繼續試行豐水期居民生活用電電能替代價格政策
發布時間:2020-07-23 來源:鹽邊縣發展和改革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為促進豐水期富余電量消納,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根據電力體制改革、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及電能替代有關政策,省發展改革委通知,我省2020年繼續試行豐水期居民生活用電電能替代價格政策,主要內容為:
1.2020年豐水期(6-10月)對四川電網直供區,與直供區居民生活用電同價的四川電網所屬“子公司改分公司”、全資和控股供電公司供區,以及省屬電網(省水電投資經營集團、華鎣山廣能集團四方電力公司)、增量配電網與四川電網直供區居民生活用電同價的供區,繼續試行居民生活用電電能替代價格政策。
2.在維持現行階梯電價制度不變的基礎上,對豐水期城鄉“一戶一表”居民用戶月用電量在181千瓦時至280千瓦時部分的電價下移0.15元/千瓦時,月用電量高于280千瓦時部分的電價下移0.20元/千瓦時,現行低谷時段電價、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免費用電基數等政策保持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