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從鹽邊縣在職新冠疫情社區(qū)排查防控社工崗人員中選聘社區(qū)工作者的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5-05-20 來源:縣委社工部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shù):
為建設一支數(shù)量充足、結構合理、管理規(guī)范、素質優(yōu)良的社區(qū)工作者隊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中共四川省委社會工作部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社區(qū)工作者管理辦法〉的通知》(川社工〔2024〕13 號)、《中共攀枝花市委社會工作部等4部門關于印發(fā)〈攀枝花市社區(qū)工作者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攀社工〔2025〕21號)要求,攀枝花市鹽邊縣擬面向全縣在職新冠疫情社區(qū)排查防控社工崗選聘社區(qū)工作者。現(xiàn)將選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扇?/span>筆試的方式進行。
二、選聘對象及名額
本次面向全縣在職新冠疫情社區(qū)排查防控社工崗選聘社區(qū)工作者20名。其中桐子林鎮(zhèn)城南社區(qū)2人,城北社區(qū)2人,清源社區(qū)2人,桐子林社區(qū)2人,紅格鎮(zhèn)陽光社區(qū)3人,漁門鎮(zhèn)漁門社區(qū)4人,永興鎮(zhèn)喇撒田社區(qū)3人,紅果彝族鄉(xiāng)紅星社區(qū)2人(最后根據(jù)分數(shù)從高到低選擇8個城市社區(qū)崗位)。
三、選聘范圍與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
3.熱愛社區(qū)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相關業(yè)務知識和較強的宣傳教育與組織協(xié)調能力,服從組織分配,恪守職業(yè)道德;
4.品行端正、處事公道,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年齡不超40周歲(1984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學信網(wǎng)可查詢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8.2025年1月31日前入職且在崗的新冠疫情社區(qū)排查防控社工崗人員;
9.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以及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4.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5.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特別提示: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報考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相關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四、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按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選聘公告
本公告發(fā)布在攀枝花市鹽邊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hxzrq.cn/),請報名選聘人員密切關注網(wǎng)站公告,如因選聘人員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選聘信息的,后果自負。
(二)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縣委社會工作部(地址:鹽邊縣桐子林鎮(zhèn)東環(huán)北路174號)。
3.報名手續(xù):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鹽邊縣2025年新冠疫情社區(qū)排查防控社工崗人員選聘報名表》(見附件)、近期免冠彩色藍底2寸證件照1張,并提供近期免冠彩色藍底2寸證件照電子版、攀枝花市新冠疫情社區(qū)排查防控社工崗志愿服務協(xié)議書。
(三)資格審查
縣委社會工作部聯(lián)合相關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擬納入選聘社區(qū)工作者名單。
(四)領取準考證
2025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參加選聘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縣委社會工作部102領取。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的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
(五)考核評估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1.筆試范圍:綜合知識(社區(qū)工作知識、常識、職業(yè)能力測試等)。
2.筆試時間: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試時長120分鐘,筆試地點及考室安排詳見準考證)。
注:本次選聘設置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錄取。
(六)成績公示
考試成績通過攀枝花市鹽邊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hxzrq.cn/)公示,公示五個工作日。
(七)體檢
由縣委社會工作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或體檢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復檢費用由考生個人負擔。
(八)考察
體檢合格后,開展考察工作。考察由縣委社會工作部統(tǒng)籌,對體檢合格人員統(tǒng)一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聘資格。
(九)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但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問題反映經(jīng)查實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有問題反映,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視結果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入職手續(xù)。擬聘用的社區(qū)工作者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月度工資按相應崗位基本報酬加薪級報酬的80%發(fā)放。試用期滿由鄉(xiāng)(鎮(zhèn))黨委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社區(qū)工作者實行合同管理,正式聘用后由所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與社區(qū)工作者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為5年。合同期滿后,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程序續(xù)簽聘用合同。社區(qū)工作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3.聘用人員的基本報酬和社會保險(含試用期)按照鹽邊縣有關標準執(zhí)行。
4.擬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相關事項提示
(一)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wǎng)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為維護招聘工作秩序,所有參與此項工作的人員要嚴格程序,規(guī)范操作,嚴肅紀律并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如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弄虛作假、泄密等行為,一經(jīng)查實,將對相關人員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對參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聘用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鹽邊縣社區(qū)工作者招聘考試。
縣紀委監(jiān)委舉報電話:0812-3161631
縣委社會工作部電話:0812-3161989
附件:1.鹽邊縣2025年新冠疫情社區(qū)排查防控社工崗人員選聘報名表
中共鹽邊縣委社會工作部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
鹽邊縣2025年新冠疫情社區(qū)排查防控社工崗人員選聘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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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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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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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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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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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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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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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 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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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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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號 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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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工作單 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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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獲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及獲得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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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
是否同 意調劑 調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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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學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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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 及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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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職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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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 及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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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 職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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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專業(yè) 及 專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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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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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簽名:
(一式兩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