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醫療保障局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發布時間:2021-09-09 來源:鹽邊縣醫療保障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相關要求,現將我局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如下。
一、部門概況
(一)機構組成
鹽邊縣醫療保障局(簡稱縣醫保局)是鹽邊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下屬二級單位鹽邊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縣醫保局內設辦公室和業務與政策法規股2個機構。
(二)機構職能
1.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保密機要、機關安全、綜治、維穩、信訪、績效管理、信息、政務公開、后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史志編纂、財務資產、人事和離退休管理等工作。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隊伍建設、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2.業務與政策法規股。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待遇標準、長期護理保險政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醫療救助政策、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全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醫療保障各項統計報表與數據分析、上級和縣級審計等部門對全縣醫療保障系統的審計、檢查相關工作。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價格信息監測制度、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相關信息發布和披露制度、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指導管理全縣醫療保障經辦服務、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工作,組織執行全市經辦服務規程,規范經辦服務窗口建設,督促做好縣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內控管理和風險防范等工作。制定完善縣級離休干部、六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保障政策和特殊人群醫療照顧政策。與醫療保障相關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基金征繳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三)單位職能
1.貫徹執行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組織擬訂并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強化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
3.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全縣醫療保障籌資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貫徹執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政策。
4.組織實施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根據授權在醫療保障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下進行目錄增補和支付標準的調整。
5.參與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6.貫徹執行全省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根據省、市安排部署,參與全省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承擔并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7.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參與市級制定基金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執行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全縣醫療保障業務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貫徹執行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縣醫保經辦服務工作。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9.參與擬訂市級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規劃和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應用。
10.組織擬訂縣本級離休干部、六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保障政策和副廳級以上干部、縣級干部、高級知識分子的醫療照顧政策。
11.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3.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14.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與國家稅務總局鹽邊縣稅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在醫療、生育、長期護理保險基金征繳工作等方面加強協調,建立溝通機制,共同做好社會保險費稅務征繳的相關工作。
(四)人員概況
縣醫保局2020年行政編制3名,參公編制17名。2020年12月末,在職在編15人。
二、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采用年中評價和年度評價的方式,每年進行2次績效評價。7月下旬和次年1月組織財務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對預算執行情況及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形成自評表。
三、部門資金基本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2020年財政收入1995.32萬元,年初預算安排203.11萬元。2020年基本收入238.2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收入214.16萬元,公用經費收入24.13萬元;項目收入1757.13萬元。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20年財政支出共1995.32萬元。2020年基本支出238.2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214.16萬元,公用經費支出24.13萬元;項目支出1757.13萬元。
(三)結轉和結余情況
2020年無結轉結余資金。
四、部門財政支出管理情況
(一)專項資金分配情況
2020年項目支出預算安排1757.03萬元。其中:基層醫療機構業務網絡通信費8萬元;正縣級干部領導享受上一級非領導職務醫療待遇補助金1.26萬元;困難群眾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代繳資金218.47萬元;縣級財政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720.87萬元;醫療救助補助資金503.18萬元,其中:中央資金315.12萬元,省級資金98.06萬元,縣級資金90萬元;離休干部醫療費26.08萬元;以前年度欠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152.83萬元;2018-2019年動態新增建檔立卡貧困戶參保資金19.93萬元;城鄉殘疾人醫療保險資助金98.82萬元;新中國成立初期參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醫療補助金7.6萬元。
(二)資產管理
我單位資產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負責資產采購、驗收;辦理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報、批手續。財務負責本單位的資產登記、賬務處理、統計報告等,其他具體事項參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執行。
(三)內控制度管理
1.內部控制制度的設置情況
我單位制定的內控制度包括預算業務管理、收支業務管理、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國有資產業務管理、合同業務管理。各個內部控制業務設置輪崗,并建立有制度和流程圖。
2.部門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
在實際業務執行中基本按照內控制度和流程圖進行,但是存在內部控制意識淡薄、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不到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等問題。在今后的內控工作中,應加強內控意識培訓,結合單位實際,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內控制度。
(四)信息公開
績效評價嚴格按照財政要求在我縣門戶網站對應模塊公開。
(五)績效監控
2020年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年監控,貫穿于每筆資金支付時。專款專用,無預算不支付。
(六)部門績效情況
1.總體績效
2020年總體目標是:在縣委的領導下,按時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項任務。協助相關部門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工作,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參保工作;加強兩定機構監管,嚴格審核定點醫療機構費用,保障基金安全;加強推進醫療救助工作,減輕困難群眾醫療負擔;保證經費,按時發放職工工資,節約辦公,保障機構正常運行;有序推進其他各項工作,做好醫療保障事務,服務好群眾。
2.主要目標績效完成情況
全面落實參保擴面和待遇保障工作,2020年全縣參保人數合計186468人,其中城鄉居民參保168034人,城鎮職工參保18452人;審核辦理門診特殊疾病補助資格3037人,減少慢性病病人醫療費支出;及時撥付醫院醫療保險基金,為2家中小微困難企業辦理了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業務,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強兩定機構監管,確保基金安全運行;做好資助困難群眾參保工作和醫療救助工作,扎實推進醫療保障扶貧工作。
五、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部門預算編制規范、準確,各項經費足額納入預算安排,確保了部門正常運轉和專項工作的順利開展,較好的完成年初績效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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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邊縣醫療保障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評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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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指標分值 |
指標解釋 |
計分標準 |
自評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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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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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管理(55分) |
預算編制(23分) |
目標制定 |
8 |
評價部門績效目標是否要素完整、細化量化。 |
1.績效目標編制要素完整的,得4分,否則酌情扣分。 2.績效指標細化量化的,得4分,否則酌情扣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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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完成 |
8 |
評價部門績效目標實際實現程度與預期目標的偏離度。 |
以項目完成數量指標為核心,評價項目實際完成情況是否達到預期績效目標,指標得分=達到預期績效目標的部門項目個數/納入績效目標管理的部門預算項目個數*8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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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時效 |
7 |
部門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績效目標填報及修改完善。 |
根據年初部門預算績效目標填報情況打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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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執行(18分) |
動態調整 |
6 |
評價部門開展績效運行監控后,將績效監控結果應用到預算調整的情況。 |
在績效監控完成后,根據績效監控結果對當年執行進度落后、無法實現或需進行調整的項目進行預算及績效目標調整的,指標得分=落實績效監控結果項目個數/績效監控需調整項目總數*6分。當部門項目無調整項目并按照原定績效目標實施的,得滿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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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進度 |
6 |
評價部門在6、9、11月的預算執行情況。 |
部門預算支出執行進度在6、9、11月應達到序時進度的60%、80%、90%,即實際支出進度分別達到40%、67.5%、82.5%。 6、9、11月部門預算執行進度達到量化指標的各得2分,未達到目標進度的按其實際進度占目標進度的比重計算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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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時效 |
6 |
評價部門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將績效監控報告報送縣財政局。 |
縣級主管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將本級及下屬二級預算單位1-8月績效監控報告報送縣財政局,延遲報送的酌情扣分,未報送的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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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結果(14分) |
預算完成 |
7 |
評價部門預算項目年終預算執行情況。 |
部門預算項目12月預算執行進度達到100%的,得7分,未達100%的,按照實際進度量化計算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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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記錄 |
7 |
根據巡視巡察、審計監督、財政檢查結果反映部門上一年度部門預算管理是否合規。 |
依據上一年度巡視巡察、審計監督、財政檢查結果,出現部門預算管理方面違紀違規問題的,每個問題扣0.5分,直至扣完。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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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預算管理(20分) |
項目決策(8分) |
程序嚴密 |
3 |
評價專項項目的設立是否經過嚴格評估論證、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健全。 |
1.專項項目設立時經過事前績效評估或可行性論證的,得1.5分,否則不得分。 2.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健全完善的,得1.5分,否則酌情扣分,無管理辦法的,該指標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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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合理 |
3 |
評價項目規劃是否符合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項目年度績效目標與規劃是否一致。 |
1.專項項目(除一次性項目外)制定了中長期規劃的,得1分,否則該三級指標整體不得分。2.項目規劃符合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宏觀政策規劃的,得1分。 3.項目年度績效目標與專項中長期規劃一致的,得1分,有一處不符合的扣0.2分。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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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符合 |
2 |
評價項目實施結果與項目總體規劃計劃是否一致。 |
項目實際完成任務量和效果達到規劃預期情況的,得滿分。按項目法分配的項目,以所有項目點實施完成情況與規劃計劃情況進行對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項目和據實據效分配的項目,將資金分配方向與規劃計劃支持方向進行對比。完全達到預期的得滿分。未完全達到規劃預期情況的,以達到預期情況的資金量占項目總金額占比計分。指標得分=項目實施結果符合規劃的金額/項目總金額*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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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4分) |
分配科學 |
2 |
評價項目分配方法選擇是否科學,分類評價分配程序和過程管理是否規范。 |
1.項目分配選取了科學的績效分配方法,得1分; 2.采用因素分配法的項目,項目因素選取合理的,得1分;采用項目法分配的項目,評分標準和立項程序合理規范的,得1分;據實據效的項目,基礎數據真實,測算精準的,得1分。否則,酌情扣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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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及時 |
2 |
評價部門是否按規定時限及時分配專項預算資金。 |
按《預算法》規定時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2分,否則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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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結果(8分) |
預算完成 |
3 |
評價專項項目資金形成實際支出的情況。 |
專項資金實際支出進度達到100%的,得3分,未達到100%的,指標得分=實際撥付使用金額/專項項目金額*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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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績效 |
3 |
評價專項項目是否達到預期績效 |
部門專項項目屬于當年財政重點評價范圍的,該項得分使用項目支出評價共性指標、特性指標和個性指標得分換算。若部門專項項目不屬于當年重點評價范圍的,采用最近年度重點評價相關指標得分換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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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記錄 |
2 |
根據巡視巡察、審計監督、財政檢查結果反映部門上一年度部門專項預算管理是否合規。 |
依據上一年度巡視巡察、審計、財政檢查結果,出現專項預算管理方面違紀違規問題的,每個問題扣0.2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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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結果應用(25分) |
信息公開(10分) |
目標公開 |
5 |
評價部門績效目標是否按要求向社會公開。 |
按要求將部門預算績效目標進行公開的,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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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公開 |
5 |
評價部門是否按要求將部門整體績效自評情況和自行組織的評價情況向社會公開。 |
按要求在內網或外網公開的,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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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反饋(15分) |
結果整改 |
8 |
評價部門根據績效管理結果整改問題、完善政策、改進管理的情況。 |
針對績效管理過程中(包括績效目標核查、績效監控核查和重點績效評價)提出的問題,發現一處未整改的,扣1分,直至扣完。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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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反饋 |
7 |
評價部門按要求及時向財政部門反饋結果應用情況。 |
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向財政部門反饋應用績效結果報告的,得滿分,否則不得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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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分 |
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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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問題
1.績效目標管理意識淡薄。
2.預算執行進度有待提高,確保資金使用及時、有效。
(三)改進建議
加強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完善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增強可執行性;強化部門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預算項目的可實施性,對資金使用和管理實施績效管理、建立考核機制,實行動態管理,確保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鹽邊醫保〔2021〕34號附件1鹽邊縣醫療保障局2020年度專項(項目)資金績效自評表.xls
鹽邊醫保〔2021〕34號附件2鹽邊縣醫療保障局2020年度專項(項目)資金績效自評報告.docx



